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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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先生在一家企业就职一年多,近日,他觉得这家企业的劳动强度太大,想换一份轻松的工作,于是提出辞职。谢先生想问,自己在职期间一直缴纳失业保险费,现在辞职后,在找到新工作之前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12333解答:
谢先生是自己主观意愿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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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同时又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请问能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吗?
12333解答:
1.参保人员应只有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份待遇。
2.对于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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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入职新单位3个月,多次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但人事都表示再等等。请问超过1个月未签合同,单位需承担什么责任?
12333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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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
12333解答:
参保人员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上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各级经办机构审核完毕后,由村级协办员通知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发放存折,然后可持折到相应银行网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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